课程负责人岗位职责

发布日期:2020-11-28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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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负责人岗位职责

   

  第一条:课程负责人是指主持本门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的主讲教师。在学院、系部和教研室的领导下,按照学校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要求,全面负责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。

  第二条:组织制定本课程组学期教学改革和教研活动计划,报请教研室主任审核备案后,组织实施,学期末写出活动总结。

  第三条:组织制定或修订课程教学大纲、学期授课计划及实践教学大纲、实践授课计划、实践指导书等教学文件,组织课程组成员进行集体备课,改进和调整教学方法,推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和教学方法的改革。

  第四条:组织课程组成员进行教材选用、自编教材和补充讲义的编写等建设工作,并报教研室主任审核,纳入教材选用计划。

  第五条:定期检查课程组成员教学进度与学期授课计划完成情况,教案与教学大纲符合情况,作业批改、辅导执行情况,以及社会实践报告提交情况。

  第六条:负责课程考试的命题、审核、统一阅卷工作。

  第七条:组织课程组全体教学人员互相听课、观摩和评课。

  第八条:组织申报本课程范围内的教学研究项目和教改课题。推荐本课程教师申报各级各类教学奖励。